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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专职组织员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及任职工作目标
一、岗位职责
1.起草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发展党员工作情况等专题报告;
2.负责市委组织部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专题调研,并撰写有关材料;
3.负责发展新党员材料的审查工作、基本情况的收集整理工作;
4.受党委指派与发展对象谈话,填写组织员谈话表;
5.负责业余党校的日常工作,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考核工作。
6.起草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方案、总结、填写专题报表等,负责学院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日常工作;
7.负责党委党员电化教育工作,起草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的计划、总结、填写专项报表;
8.负责党委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的输入、维护、使用,及办理上报事宜;
9.负责填报《中国共产党统计年报表》及半年报表;
10.负责党费的收、缴、记帐工作,填报党费情况报表,拟定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
11.负责起草或修改对党支部的检查考核办法,负责对党支部工作情况检查考核的日常工作;
12.定期编撰学院党委组织史资料;
13.负责市委组织部布置的调研及信息工作;
14.完成市委及有关部门、省农委及有关处室布置的组织、干部、领导班子等方面的各种专题报告、汇报、典型材料的撰写工作;
15.完成学院主管领导和部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任职条件
1.具备相适应的理论政策水平,善于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解决实际问题,政治上坚定;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解放,有改革开拓创新精神;
3.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强,有一定的协调沟通能力和文字能力;
4.现职岗位的工作得到学院领导和党员及教职工的认可;
5.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群众基础好;
6.热爱党务工作,具有担任该职务所需要的业务知识;
7.中共党员,党龄5年以上;
8.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9.具有两年以上副科级工作经历;
三、任期工作目标
1.严格执行党员发展程序、保证质量,材料规范。
2.认真完成市委组织员办交办的各项任务,争取进入市先进组织员办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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