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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三五”普法先进集体(标兵)事迹材料

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原为黑龙江省佳木斯农业学校,2001年3月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建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该校建校50余年来,认真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办学思想,各项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曾荣获黑龙江省文明单位、黑龙江省农业系统文明单位标兵、全国民主管理先进单位、佳木斯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称号。
         在普法工作中,该校在佳木斯市市委、市政府,前进区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党的十五大和邓小平理论以及江泽民同志“以法治国”精神指引下,“一五”、“二五”普法工作都取得了优异成绩,均被评为先进集体。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计划》和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作出的《关于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在“三五”普法工作中该校继续发扬光荣传统,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区关于普法工作的各项指示精神,积极组织全校教职学员工投身于普法工作之中,成绩卓著。其主要事迹是:
一、领导思想认识统一,对普法工作高度重视
         领导班子是动员、组织、率领群众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指挥部。在实践中,该校充分地认识到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决定着学校的生存,决定着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对于普法工作也是一样,只有领导干部认识统一了,才会取得成效。该校通过党委中心组的学习来加深领导干部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领导干部系统地学习了党和国家关于依法治国的有关理论论述和有关政策法规,在思想上提高了对依法治国、依法治校重要性的认识,认识到法制教育是提高职工整体素质的重要环节,是学校实现依法管理的重要手段。只有通过开展法制教育,才能使广大教职工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参与民主管理,依法保护学校和自身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能动性与创造性。从而提高了对普法工作的重视程度,为普法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领导基础。
二、加强对教职员工的教育,积极引导教职工加入到普法工作中来
         一个好的集体不仅需要一个团结有力的领导班子,更需要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仅是领导提高对普法工作的认识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全体教职工积极参与了,普法工作才会真正地开展起来,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该校注重加强对教职工的教育,通过政治学习和党日活动加深教职工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提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特别是对有关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了教职工学习法律的自觉性,为“三五”普法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三、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增强普法工作的实效性
         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因此,必须采取多种形式的活动,才能提高普法工作的实效性。该校根据学校的特点和普法对象的不同,把普法工作分成两大块来进行。一是以教职工为主,一是以学生为主分别采取不同的形式来进行。
         对于教职工,主要是采取以政治学习为主要形式的学习,该校根据省、市、区的普法规划,每年制定学校的普法计划,利用政治学习和党日活动定期组织教职工进行学习,学习的材料主要是上级下发的普法材料和报刊中刊登的法律法规。五年来,我们主要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讨论,全体教职工的法律意识得到了显著增强。另外我们还组织全体教职工举行法律知识竞赛、法律知识问答等活动,加深教职工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并结合实际工作,使他们会用。
        在学生中,我们利用青年学生活泼好动的特点,抓住时机,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主要进行的是社会治安法律法规和劳动就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形式主要是采取讲座、讨论、竞赛、板报、广播等形式进行。聘请佳木斯公安局前进分局的王立民同志做为法制副校长,负责学校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工作。不定期地邀请法院、检察院的同志到校为学生上法律课和进行法制讲座。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了学生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了运用法律的自觉性。
        总之,该校多年来,始终把法制教育和普法宣传工作摆上了议事日程,领导充分重视,群众积极参与,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

 

200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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