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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党委年度宣传工作计划、总结;
2.按市委宣传部要求,负责学院报刊的征订工作;
3.负责起草每月的党支部党日活动、政治学习安排意见,组织指导各党支部党课活动的开展;
4.负责学院对上、对外宣传报导工作,撰写或组织撰写各类稿件;
5.从统筹、协调学院各种宣传工具的使用,发挥它们的作用;
6.负责市委宣传部布置的调研及信息工作,完成市委及有关部门、省农委及有关科室布置的宣传、报导等方面的各种专题报告、汇报、典型材料的撰写工作;
7、掌握学院统战对象情况,做好统战方面的统计工作,做好统战活动的组织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统战对象座谈会。
8、做好区人大代表选举、市人大代表和市、区政协委员推荐工作,参加市、区统战工作会议,列席市、区政协会议,安排接待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视察工作。
9.负责起草文明单位建设规划、计划、总结及专题材料,起草文明单位晋升、复评申报的有关材料;
10.做好文明单位建设档案收集、立卷、管理工作;
11.起草市民文明奉献日活动方案、总结及有关材料,负责文明市民学校日常工作,并负责起草规章制度、教学计划、上报材料等;
12.负责学院的普法工作,组织起草普法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专题材料及其他材料;
13.负责依法治校工作的有关材料的起草工作;
14.完成学院领导和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任职条件
1.具备相适应的理论政策水平,善于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解决实际问题,政治上坚定;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解放,有改革开拓创新精神;
3.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强,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文字能力;
4.现职岗位的工作得到学院领导和党员及教职工的认可;
5.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群众基础好;
6.热爱党务工作,具有担任该职务所需要的业务知识;
7.中共党员;
8.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9.具有2年以上副科级工作经历;
10.具有专、兼职党务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任期工作目标
1.协助主任抓好办公室的各项工作。
2.围绕学院党委中心工作,在学院思想建设工作中加大工作力度,贯彻、落实学院党委和市委宣传部有关宣传工作的任务。
3.抓好党支部的政治学习,制定相关制度和措施,改进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效果。
4.加强学院党员和干部的思想教育,开展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
5.加强文明单位建设,力争晋升省级文明单位标兵。
6.加强对内对外报道,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加学院的知名度、扩大学院的影响。
7.加强普法工作,争取在四五普法验收中保持标兵单位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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