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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和促进学校的第二轮改革,制定本考核标准。
本考核办法,实行百分制,在实施检查中,采取扣分制,在分值范围内扣除一定的分数,所剩分数累加为考核得分,考核采取不定期抽查和定期检查进行。
本量化考核办法标准得分做为年终党支部评比、评优的依据。
本量化考核办法标准项目及分值范围:
1、能建立支委会的党支部,支部班子健全,支委分工明确,按要求认真履行职责;(0--3分)
2、成立支委会的党支部,定期召开支委会研究支部工作,并有记录;(0--2分)
3、党支部班子及支部所属行政科室行政班子在工作中配合得力,形成合力,党政工作相互促进,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所属行政科室被评为先进科室;(0--10分)
4、本支部党员在各项工作中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并能带动本科室教职工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0--10分)
5、党支部在日常工作中能够注意发现和培养各类先进典型,并发挥他们的榜样、带头、示范作用。(0--5分)
6、党支部班子有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出现问题能及时解决,矛盾不上缴;(0--5分)
7、党支部能够按时、按要求完成学校、党委及党委办公室交办或布置的各项工作;(0--5分)
8、党支部积极组织或动员党员、教职工参加学校各系统组织的全校性的大型活动,并取得好成绩;(0--5分)
9、党支部年初有全年工作计划,年终有全年工作总结,并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有会议记录。通过后的计划、总结及时报党委办公室归档。(0--5分)
10、党支部能针对不同时期教职工的思想状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并取得成效。(0--5分)
11、党支部认真组织每单周进行的政治学习和每双周的党支部活动,坚持可串不可占的原则,学习和活动记录详细;(0--5分)
12、党支部按时按标准收取党员交纳的党费,并按时上缴党费;(0--2分)
13、党支部认真落实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写实工作,党建负责人或培养人,认真负责,定期与培养对象谈话,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考察写实表,手续完备;(0--5分)
14、党支部在拟发展、讨论、报批预备党员及办理预备党员转正工作中,严格把关、报批及时、手续完备、基础材料符合组织要求;(0--5分)
15、党支部定期给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上党课,进行党的知识及党风党纪教育,并有讲稿及讲课记录;(0--5分)
16、党支部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研究讨论决定支部重大事宜,统一支部党员的思想,有详细的记录;(0--5分)
17、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全面剖析党员的思想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党员有新的认识,有详细记录;(0--5分)
18、党支部工作簿册规范。学校及各部门所发给支部及所属科室的文件、材料、资料、报纸、杂志等装订成册,摆放或悬挂整齐;(0--5分)
19、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并经常开展教育活动。(0--5分)
20、党支部班子成员及支部所属行政科室副科级以上干部清正廉洁,没有以权谋私和违纪违法行为;(0--3分)
本量化考核办法从2000年起试行。
中共佳木斯农业学校委员会
2000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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