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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属院校申报省农委科研项目的暂行办法
添加时间:2007-7-10 来源:高教研究室
请各位申报课题的教师将《项目申报申请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三份,在7月12日下班前送到高教研究室。去年申报过此课题的教师,由于表格有部分变化,请按照新的《项目申报申请书》填写申报。
详情请见附件。
附件:
委属院校申报省农委科研项目的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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