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室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的搞好我院的治按和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我院门卫工作制度。
一 . 门卫值班人员,不准迟到、早退、必须按时到岗交接班,并做好值班记录。
二 . 必须严格按学院规定时间看好大门,严紧校外人员及商贩进入院园。
三 . 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不准替岗串岗、漏岗,有事、有病要及时报告和请假。
四 . 加强管理,看好大门,封院期间,严禁学生出入,严格控制外来车辆通行。
五 . 听众分配,服从指挥,积极配合保卫处工作,按时完成处里交办的各项工作。
六 . 各部位值班工作人员,不准在值班期间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七 . 值班期间,必须及时将发生的案件和可疑情况报到保卫处,不准出现漏报和谎报。
八 . 各部位值班人员,不准私自放学生出入,不准将商贩放进院园,不准私自处罚学生。
以上规定望各位同志认真执行,如有违犯其中一条者,第一次扣罚奖金 50 元,第二次扣罚 100 元,第三次退回劳资处,对认真负责,积极配合保卫处工作,有突出贡献者,学院或保卫处将给予表彰或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