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长工作职责及要求
一 . 工作职责
1. 负责学院保卫处的全面工作。
2. 制定学院保卫工作的规划 . 计划总结及工作报告。
3. 组织落实学院治安保卫工作的各项措施。
4. 组织好学院治安保卫 . 防火 . 防盗等各项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5. 组织好对学院所发生各种案件的破案工作。
6. 组织好保卫处工作人员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7. 搞好同上级政法部门 . 公安部门的工作协调和工作关系。
8. 完成学院武装部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9. 完成学院党委及有关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 . 工作要求
1. 热爱保卫工作。
2.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3. 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开拓进去,无私奉献和牺牲精神。
4. 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刚正不阿,清正廉洁,以身作则。
5. 职业知识:初步掌握有中国有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知识。
6. 政策法规知识:初步掌握《宪法》 . 《刑法》 . 《民法》 . 《治安处罚条例》 . 《消防法》有关内弄和知识。
7. 其他知识:懂得公安 . 司法 . 内保工作某些工作程序和技术手段。
8. 理解判断能力:能较好地掌握和提出处理各类治安问题或侦破案件工作的方向和侦察措施。
9. 能较全面掌握全院教职工的基本情况,广泛接触群众 . 听取群众对治安保卫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10. 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能力。能书写用字准确的询问笔录 . 案件报告 . 工作计划 . 总结等。有一定的演讲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