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巡逻对岗位责任制
1. 准时到岗 . 认真负责(晚 6 : 30— 早 6 : 30 )。
2. 不准私自增减人员及私自离岗,煤田值班有一名小组长。
3. 值班期间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许喝酒玩麻将,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 对学院各部位进行认真巡逻检查,确保学院安全。
5. 服从指挥,听从安排,发现情报及时报告。
6. 对字巡逻中发现的情况不准谎报 . 漏报 . 误报。
7. 各班级的值班情况及个人表现,将列入学期的评优内容之一。
8. 各班级的值班巡逻工作由保卫处 . 学生管理部门及班主任共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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