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部署,2024年10月22日,学院人事处在崇正楼408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关于开展净化职称评审专项行动》会议,副院长王树军、人事处处长栾吉斌、教务处处长李佼辉、产学研合作处处长曹延明及相关工作人员参会。
本次会议旨在深入贯彻落实《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40号)和《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进一步加强对职称评审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促进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
会议由栾吉斌传达了《关于开展净化职称评审专项行动的通知》黑人社函[2024]459号文件精神并成立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王树军对《开展净化职称评审环境专项行动的通知》进行深入解读,明确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责成职能部门按照职称管理权限开展职称评审自查自纠工作,为全体工作人员提供清晰的行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