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 业 设 置

   

学前教育专业

· 学前教育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二十一世纪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的,熟悉国家和地方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和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并能够在托幼机构从事保教和研究工作的教师、各级学前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大众传媒、卫生保健等其它相关机构和企业的学前教育应用型专门人才。

· 学前教育专业学制:三年。

· 主干课程:

学前儿童心理学、幼儿教育活动设计、学前卫生学、学前儿童家庭教育、学前教育管理学、儿童文学、学前儿童游戏理论。

· 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对象:

面向全省招收参加 2007 年高考应、往届高中毕业生;面向全省应、往届中职(中专、高职、中师、技工和成人中专)毕业生。

· 就业岗位群:

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学前班)、职业学校技能教师、自创幼儿园以及与儿童工作有关机构的工作人员。

· 可获证书:

国家计算机等级证、普通话等级证、国家英语等级证、音乐等级证、舞蹈等级证等。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法律文秘专业

简介

一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法律文秘专业 是我院近几年新创办的两个主要专业,现有专兼职教师 16 人,其中副教授 12 人,讲师 4 人,师资力量较强。

二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主要培养国家机关、中介组织、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社区管理、企业中层管理、社会工作管理所需的高等技术应用专业人才。本专业实验实训设施先进,有模拟实习室、多媒体教室、文秘资料室等多个实验实习室,还有多个校外实训基地。

1 学生有三个就业方向: 市、县乡各政府行政部门、法律、经济、信息、咨询等中介组织、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

2 在校学习可获证书: 外语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人力资源管理岗位资格证书、国家公务员岗位资格证书。

三 法律文秘专业 主要培养市、县乡三级法院、法庭的司法人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监察人员、经济核算人员、文秘人员等高行技术应用性人才。本专业实验实训设施先进,有模拟法庭、模拟实习室、多媒体教室、文秘资料室等多个实验实习室,还有多个校外实训基地。

1 学生就业岗位: 市、县、乡法院、法庭、行政机关、中介组织、事业单位、司法岗位、管理、核算、文秘工作等。

2 在校学习可获证书: 外语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秘书(初级)证书、国家公务员岗位资格证书。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年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

(二年制)

一、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

(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 21世纪我国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从事国家机关、中介机构、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社区管理、企业中层管理、社会工作管理及社会康复管理工作所需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学生应具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础知识,了解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理论和政策;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具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奋斗的献身精神和不断追求新知识、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学生应具有一定的体育卫生知识和运动技能,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具有较强的接受新知识、新信息的能力。

二、应职岗位

1、 各级公共事业管理国家机关、中介机构、科教、文卫、体育等部门的行政管理人员;

2、 共、青、妇及其他专业社会团体的专业管理及工作人员。

三、业务培养规格

1、 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组织管理能力

2、 一定的调查研究与决策、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

3 、 办公自动化操作能力和办公软件操作能力

4 、 市场营销能力

5 、 社区管理建设与服务能力

6 、 心理咨询与治疗能力

7 、 公共关系协调能力

8 、 社区纠纷调节能力

9 、 家政服务与管理能力

四、学制及招生对象

(一)招生对象:招收职业高中、农民中专、各类中专及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学制:二年

五、专业主干课程设置

1、 行政管理学、

本课程主要讲授行政管理学的基本知识、行政环境、行政组织、行政人员与行政领导、行政决策与执行、行政沟通、协调与控制、行政法规与监督、行政机构的设置与职能等主要内容,培养学生的行政工作能力。

2、 组织行为学、

本课程主要讲授组织行为学的基本知识、研究对象、发展理论、研究方法、个体心理与行为、人际关系与群体行为、领导行为及其有效性等内容,以提高学生对工作对象的心理和行为的预测、引导和控制能力。

3、 民政概论、

本课程主要讲授民政基础、民政建设、民政政策法规、民政职业道德,使学生获得执法能力和提高职业道德水平。

4、 社区管理建设服务、

本课程主要讲授社区建设的发展、社区建设的历程、社区建设的规划与服务。

5、 人力资源学

本课程主要讲授人力资源激励原理与管理系统、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及管理框架、组织变革中的激励性工作设计、法规约束下的人力资源配置方略、战略性激励焦点:绩效与薪酬、人力资本论及其企业制度解析 、 公司制下人力资本股权化的途径 、 人力资本价值评估与权益确认 、 人力资源开发战略与职业管理、沟通,团队精神与企业文化建设。

6、 社会工作

本课程主要讲授个案社会工作、小组社会工作、社会工作政策法规、社会工作职业道德、社会工作理论、社会工作实务、老年社会工作。

7、 公共事业管理概论

本课程主要讲授公共事业管理的基本知识,管理环境的主体系统、原则、目标、和职能、层次和方法,管理的一般过程、责任与伦理、外部评价,以使学生从宏观上了解公共事业管理的内容,以培养宏观管理能力。

六、成绩考核

(一)课程教学考核

1、考试课程:学习成绩是根据学生期末考试成绩、期中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包括平时考勤、完成实验、课外作业、课堂讨论、平时测验等)综合评定。基本原则:进行期中考试的课程,期末考试成绩占60%、期中考试成绩占20%、平时成绩占20%,其中实验实习比重较大的课程可期末考试成绩占70%,平时成绩占30%;未进行期中考试的课程,期末考试成绩占80%,平时成绩占20%;对于有实践教学的课程,实践教学部分单独评定成绩。(各系应根据学科特点确定恰当比例。)

2、考查课程:学习成绩根据平时成绩和阶段性测验成绩综合评定。平时成绩可根据学生出勤、听课、作业、课堂讨论等情况评定,一般测验成绩占总成绩的60%,平时成绩占40%(出勤为20%、听课、作业、课堂讨论等为20%)。

(二)实践教学环节课程考核

1、实训实习

实训实习 1)指某门课程实训实习 2)专门化实训实习(综合实训实习或课程设计)3)岗位就业(毕业生产)实习。

( 1)本系(部)依据《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实习教学工作规范》,学生按照实训实习或专门化实训实习(综合实训实习或课程设计)大纲要求完成每项实训实习项目后,撰写实训实习报告,依据《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实习成绩评定质量标准》由任课教师批改后,凡评定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的可获得该项目规定的学分。

( 2)根据《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实习教学工作规范》,本系(部)制定岗位就业实习(生产实习)指导书;学生按照指导书写好岗位就业实习日记、撰写岗位就业实习总结;岗位就业实习结束后,学生向系(部)上交在实习单位的岗位就业实习鉴定;系(部)主持,教师依据《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实习成绩评定质量标准》凡成绩评定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的可获得该项目规定的学分。

2、实践技能考核项目:学生依据学院各系(部)所制定的实践技能考核项目考核标准,在规定的学期内组织考核,考核结束后,凡考核合格者可获得该项目规定的学分。(要求各系(部)制定本专业的每项技能考核标准)。

3、 多证 (职业资格、计算机、外语) 项目

实行多证书制度是高等职业教育自身的特性和实现培养目标的要求。高等职业教育是培养面向基层生产、服务和管理第一线的高级实用型人才。多证书是实用型人才的知识、技能、能力和素质水平的体现和证明,特别是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是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能够直接从事某种职业岗位的凭证。因此应实施多证制。

( 1)外语等级证书:要求本专业学生毕业前应获得全国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考试等级证书,或获得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全国非英语专业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证书或者是最低标准是通过学院组织的外语等级考试,但不能获得多证制的相应学分。

( 2)计算机等级证书:要求本专业学生毕业前必须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全国非计算机专业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或获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计算机职业资格中级以上证书。

( 3)职业(从业技术等级)资格证书:要求本专业学生毕业前必须获得国家行业职业资格证书。

4、毕业论文(设计)

毕业论文 (设计)是高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最后一个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系(部)依据《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规范》组织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工作。

( 1)本专业每名同学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撰写本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本系(部),由本系(部)成立毕业论文 (设计)答辩委员会根据《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考核质量标准》组织专家评定,凡评为合格以上者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 2)凡参加本系(部)组织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者可获得规定的学分。

( 3)凡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学生可获得规定学分。

以上三项学分数之和构成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应获得规定的学分。

5、学生军训实践

凡参加军训并完成每天的训练科目的同学可取得规定的相应学分。

七、毕业:

本专业的学生在全学程修满 116个学分准予毕业。

其中课堂教学 78学分,实践教学38学分。

八、 本方案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从 2004 级新生开始执行) 。

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〇四年五月


 

法律文秘专业学年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

(二年制)

一、专业 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

(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 21 世纪我国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第一线(县、乡)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从事县、乡两级法院,法庭,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所需要的,既懂法律,核算,又能进行文秘工作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业人才。

(二)培养要求: 学生应具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础知识,了解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理论和政策;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具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奋斗的献身精神和不断追求新知识、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 .

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

学生应具有一定的体育卫生知识和运动技能,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具有较强的接受新知识、新信息的能力。

二、应职岗位

1 . 市、县、乡各级法院,法庭等法律部门的管理及工作人员;

2 . 市、县、乡各机关及中介机构的经营管理人员及监察人员;

3 . 市、县、乡各机关及公共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的文秘人员;

三、专业培养规格

1 . 市、县、乡各级法院的行政管理和组织管理能力;

2 . 市、县、乡法庭的审判工作能力;

3 . 调查研究与决策、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 ;

4 . 办公自动化操作能力和办公软件操作能力;

5 . 制定规划、计划、及管理能力;

6 . 关系协调能力;

7 . 纠纷调节能力;

8 . 法律、法规、制度、及行政监督管理能力;

9 . 具有相互协作的团队精神,严禁的工作作风,吃苦耐劳的优秀品质的能力。

四、学制及招生对象

(一)学制:二年。

(二)招生对象:招收职业高中、农民中专、各类中专及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五、专业主干课程设置

1 . 财务会计

主要介绍工业企业供应过程,生产过程,销售过程中的生产经营的资产及处理,并计算企业会计期间的损益,能进行会计业务的处理。

2 . 财务管理

主要讲授财务管理的基本理论、方法及有关财务问题,使管理者掌握投资,筹资决策方法,掌握财务管理的内在规律,使学生会运用现代理财方法,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

3 . 刑法

主要讲授刑法概说、原则、效力范围,犯罪及构成犯罪主体、客体、刑事责任、各种刑罚制度以及刑法各论之内容。

4 . 民法

主要讲授民法概论、原则、民事法律关系等总论部分,以及物权、债权、人身权和民事责任等内容。

5 .诉讼法概论

主要讲授,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等诉讼的概论,诉讼法律关系,基本原则,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等内容。

6 . 秘书学基础

本课程主要讲授 ,秘书、秘书机构、秘书工作的基本内涵,秘书学理论的基本框架,秘书工作的历史发展,秘书职能范畴,秘书职能环境,秘书与领导,秘书工作的规律性,秘书工作中的原则,秘书任职标准与素质优化,秘书工作思维和方法以及秘书工作管理等。

7 . 法律文书

本课程主要讲授:民事诉讼文书、刑事诉讼文书、行政诉讼文书、非诉讼法律文书、仲裁法律文书和其他法律文书。

8 . 秘书实务

本课程主要讲授:办公室业务、会务安排、调查研究、信息工作、协调工作、查办工作、信访工作、立卷、归档和档案管理工作、办公室自动化以及公文写作、信件写作、礼仪文书写作等。

9 .行政法学

主要讲授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法源、基本原则,以及行政法主体、行政行为等主要内容 。

六、 成绩考核

( 一 ) 课程教学考核

1 .考试课程:学习成绩是根据学生期末考试成绩、期中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包括平时考勤、完成实验、课外作业、课堂讨论、平时测验等)综合评定。基本原则:进行期中考试的课程,期末考试成绩占 60% 、期中考试成绩占 20% 、平时成绩占 20% ,其中实验实习比重较大的课程可期末考试成绩占 70% ,平时成绩占 30% ;未进行期中考试的课程,期末考试成绩占 80% ,平时成绩占 20% ;对于有实践教学的课程,实践教学部分单独评定成绩。(各系应根据学科特点确定恰当比例。)

2 .考查课程:学习成绩根据平时成绩和阶段性测验成绩综合评定。平时成绩可根据学生出勤、听课、作业、课堂讨论等情况评定,一般测验成绩占总成绩的 60% ,平时成绩占 40% (出勤为 20% 、听课、作业、课堂讨论等为 20% )。

( 二 ) 实践教学环节课程考核

1 . 实训实习

实训实习 1 )指某门课程实训实习 2 )专门化实训实习(综合实训实习或课程设计) 3 )岗位就业(毕业生产)实习。

( 1 )本系(部) 依据 《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实习教学工作规范》, 学生按照 实训实习或专门化实训实习(综合实训实习或课程设计)大纲 要求完成每项 实训实习 项目后,撰写 实训实习 报告, 依据 《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实习成绩评定质量标准》 由任课教师批改后,凡 评定成绩 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的可获得该项目规定的学分。

( 2 ) 根据《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实习教学工作规范》,本系 ( 部 ) 制定岗位就业实习(生产实习)指导书;学生按照指导书写好岗位就业实习日记、撰写岗位就业实习总结;岗位就业实习结束后,学生向系 ( 部 ) 上交 在实习单位的 岗位就业实习鉴定;系 ( 部 ) 主持,教师 依据 《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实习成绩评定质量标准》 凡 成绩评定 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的可获得该项目规定的学分。

2 .实践技能考核项目:学生依据学院各系(部)所制定的实践技能考核项目考核标准,在规定的学期内组织考核,考核结束后,凡考核合格者可获得该项目规定的学分。(要求各系(部)制定本专业的每项技能考核标准)。

3 . 多 证 ( 职业资格、计算机、外语 ) 项目

实行多证书制度是高等职业教育自身的特性和实现培养目标的要求。高等职业教育是培养面向基层生产、服务和管理第一线的高级实用型人才。多证书是实用型人才的知识、技能、能力和素质水平的体现和证明,特别是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是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能够直接从事某种职业岗位的凭证。因此应实施多证制。

( 1 )外语等级证书:要求本专业学生毕业前应获得全国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考试等级证书,或获得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全国非英语专业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证书或者是最低标准是通过学院组织的外语等级考试,但不能获得多证制的相应学分。

( 2 )计算机等级证书:要求本专业学生毕业前必须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全国非计算机专业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或获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计算机职业资格中级以上证书。

( 3 )职业(从业技术等级)资格证书:要求本专业学生毕业前必须获得国家行业职业资格证书。

4 .毕业论文(设计)

毕业论文 ( 设计 ) 是高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最后一个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系(部)依据《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规范》组织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工作。

( 1 )本专业每名同学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撰写本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本系(部),由本系(部)成立毕业论文 ( 设计 ) 答辩委员会根据《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考核质量标准》组织专家评定,凡评为合格以上者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 2 )凡参加本系(部)组织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者可获得规定的学分。

( 3 )凡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学生可获得规定学分。

以上三项学分数之和构成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应获得规定的学分。

5 .学生军训实践

凡参加军训并完成每天的训练科目的同学可取得规定的相应学分。

七、毕业:

本专业的学生在全学程 修满 116个学分准予毕业。

其中课堂教学 78 学分,实践教学 38 学分。

八、 本方案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从 2005 级新生开始执行)。

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〇五 年 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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