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公选课的教学,更好的适应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需要,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的需求,进一步开发学习资源,拓宽学习渠道,积极推进学分制,各系(部)要认真做好本学期公选课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请系主任组织本系(部)教师认真研究本系(部)能开设的选修课和认为学生应该掌握或学习、了解人文课程提出建议;
2.开设的选修课的名称由系(部)统一报教务处;
3.开设的选修课为16学时;
4.提供的公选课程经由全校学生共选确定本学期开设的公选课,担任某门公选课程的教师需要填写公共选修课申报表;
5.公选课程名称请务于3月4日报到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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