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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工作职责

1.在上级批准的编制限额内编制全校用人计划,负责办理人事调配、院内人员交流、工资等审批手续。

2.负责教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奖惩和培训工作。

3.负责制定学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全院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及工人等级考核管理工作。

5.负责办理教职工的退休工作。

6.负责人事、工资、职称等统计报表及其它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7.负责学院内设机构、职责范围划分的具体工作。

8.负责政工人员职称评聘工作。

9.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绩、考核工作。

10.负责对待聘、停薪留职、内退及编外人员的管理。

11.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工资基金、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福利待遇和工伤事故等管理工作。

12.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13.配合组织部门做好中层干部考核、任免工作。

14.做好党委及院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事处长工作职责

1.在院长的直接领导下,按照人事处的职责范围,主持人事处的全面工作。

2.制定全处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作总结,调查报告和人事处上报、下发的有关文件的拟定和审定工作。

3.协助院领导传达上级有关人事、劳资方面的文件,并做好解释工作。

4.负责检查院内各部门干部和工人的调配和工作情况,为合理使用人才提供依据。

5.负责对处内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组织政治和业务学习,交流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6.调查研究人事工作动态,掌握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人事处长任期工作目标

1.不管遇到任何艰难险阻都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政策和我院的改革决定。

2.实现人事各项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3.采取有效机制,解决脑体倒挂、良莠不分、不思进取等问题,创造出一套适合我院特点、为我院进入国家高职示范院起保障作用的人事管理工作模式。

4.通过各种途径,压缩工人编制,想尽一切办法,引进符合专业需要的复合性人才,以壮大师资队伍,改善人员结构不合理的状态。

人事处长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较强的观察力和表达能力及优秀的组织才能。

2.政策水平较高,文字能力较强,管理经验较丰富。

3.联系群众、改革创新、廉洁奉公、团结协作、政绩突出。

4.工作有热情,肯吃苦,讲效率,求进取。

人事处干事岗位工作职责

1. 负责具体承办教职员工的调配、调动、录用、辞退等管理工作。

2. 负责对教职工年度考核、培训、转正定级、奖惩提出意见和承办具体工作。

3. 负责全校教职员工的工资基金和各项津贴、劳动保护、福利待遇、工伤事故等管理工作。

4. 负责工资统发及校内岗位工资审核工作。

5. 负责承办离退休人员手续工作。

6. 调查研究人事工作情况和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7. 负责在编人员的档案管理及人事、工资统计报表工作。

8. 负责全员病事假的考勤工作。

9. 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资格审定、工人等级考试认定及相应的聘任工作。

10.负责引进人才,做好接受大学毕业生的推荐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事处干事任职条件

1. 政治素质强、工作热情高。

2. 诚实守信、作风正派。

3. 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任劳任怨、高效廉洁。

4. 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术。

5. 严守机密、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一切工作任务。

6.大专以上学历,中共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