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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知识二:评估概述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关于评估的明文规定是什么?

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教育质量都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由其组织的评估。

2、教育部对高职高专院校评估有何规定?

2004年教育部确立5年一轮的评估制度,所有高职院校5年内都要接受一次评估。通过评估,推荐少量优秀院校,作为示范性高职院校候选单位。

3、教育部对高职院校开展的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工作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2003年教育部对全国26所高职院校进行试评,开始了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4、本次评估的全称是什么?评估对象是什么?

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评估对象为高等职业院校、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5、评估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1)系统总结、全面评估;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责任、促进整改;发挥规范、导向作用;

(2)建立五年一轮的评估制度、质量保障体系和社会认可制度,改善与加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高职高专院校的宏观管理;
  (3)通过评估的实施和结果的发布,发挥社会、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监督作用,为用人单位提供信息依据,促进学校主动服务社会,把满足用人单位、家庭、学生的需求作为制定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的基本依据;

(4)应对经济全球化、高教国际化和我国加入WTO的挑战,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高职高专教育的国际竞争力。

6、评估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以能否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作为评价人才培养工作水平的基本标准,引导学校从实际出发,准确定位,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办出自己的特色。

 7、评估的原则是什么?

学校内部自评与外部专家评估相结合;条件、过程、目标、结果相结合;全面评估和重点评估相结合;静态评估和动态评估相结合;符合性与多样性相结合;规范性和创造性相结合;注重客观、科学、民主、公正、效率和效益相结合。

8、评估的本质是什么?

评估的本质是根据一定的教育目标和标准,运用一定的途径和方法,对学校的人才培养工作进行的一种价值判断。即对学校教育目标和标准适应社会需要的程度和人才培养工作达到教育目标和质量标准的程度做出价值判断。

9、评估的依据是什么?

(1)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据: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新时期教育方针、《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

(2)教育科学依据:遵循高等教育特别是高等职业教育规律和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培养规律,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的基本特征。

(3)管理科学依据:遵循高等教育管理及评估理论,特别是高等职业教育管理以及评估理论,重视全面质量管理和系统方法在高职高专教育管理实践中的应用。

(4)工作依据: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是评估工作的直接依据。

10、评估的工作方针是什么?

评估工作要始终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通过评估, 加强学校的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使人才培养工作上一个新水平。

11、评估的方式是什么?

评估的方式主要是国家制定标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评估,教育部进行抽查。

12、评估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基本任务是:根据高职高专人才培养目标和标准(办学标准和质量标准),按照《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通过系统地搜集学校的主要信息,准确地了解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分析,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质量做出判断,形成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评估结论。

13、评估的核心任务是什么?

最核心的任务是建立三个体系:学校的办学标准和质量标准体系;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保障体系;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监控和评估体系。                         

14、评估的关键是什么?

评估的关键是:通过系统地搜集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主要信息,在准确地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进行科学分析,做出正确的价值判断。

15、评估工作关注的基本要点是什么?

评估工作关注的基本要点是三个“符合度”,即学校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符合社会、学生需要以及国家规定的程度;学校实际工作状态符合学校确定的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的程度;学校人才培养结果(毕业生)符合学校确定的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的程度。抓住三个“符合度”,有助于实现学校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多样化,防止千校一面的趋同倾向。

16、评估的重点是什么?

评估的重点是要考察学校是否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考察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学基本建设情况,特别是实训环节的建设情况。

17、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对被评估学校的作用是什么?

(1)导向作用,重在三个引导 : 一是引导高职高专院校主动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坚持正确的办学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准确的定位,坚持改革和创新;二是引导学校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协调发展;三是引导学校把主要精力集中在加强教育教学基本建设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上。

  (2)认证作用,即对学校进行全面考察和评估,科学、客观地评价其办学水平,确认其在社会上应有的地位。

(3)诊断作用,即通过评估,帮助学校找出人才培养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找出改进方向,促使学校走上良性、稳定的发展轨道。

(4)激励作用,促使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激发全校教职员工振奋精神、凝聚一体,共同高质量地完成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

18、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要实现三方受益,哪三方受益?

学校受益,培养对象(学生)受益,用人单位受益。

19、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结论分哪几个等级?

四种: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水平评估的结论标准:

(1)优秀 -- 全部评估指标中, A≥12 , C≤2 , D = 0 ;重要指标中, A≥7 , C≤1 ;有特色或创新项目;

(2)良好 -- 全部评估指标中, A + B≥12 ,其中 A≥6, D≤1 ;重要指标中, A + B≥7 ,其中 A≥4 , D = 0 ;或不满足优秀条件,而 C=0 ,D = 0 ;

(3)合格--全部评估指标中, D≤3 ;重要指标中, D≤1 ;

(4)不合格--未达到合格标准的。

20、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申请优秀、良好标准的条件是什么?

凡通过合格评估两年后的学校,或举办高职高专教育以来已有三届(含)以上毕业生的独立设置高职高专院校,以及曾获得原国家教委授予“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评估优秀学校”称号的成人高校可以申请优秀、良好标准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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